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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CC910安全技术说明书 |
第一部分
化学品及企业标识
中文名称:BCC910;
英文名称:Cumyl peroxyneodecanoate
企业名称:青岛博丰化学有限公司
邮编:266042
第二部分 成方/组成信息
CAS NO.: 26748-47-0 欧共体编号:297-629-8/250-816-8
活性氧 5.22%(理论值)
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
危险性类别:第5.2类 有机过氧化物
概述:可能引起火灾。
对眼睛有刺激。
危害:如不慎吞服可对肺部有危害。
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
皮肤接触:脱去所有被污染的衣物。用大量的水和香皂清洗皮肤。遵循医生建议。
眼睛接触:提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或生理食盐水冲洗。就医。
吸 人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
食 人:饮足量温水,尽量避免呕吐,就医。
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
危险特性:强氧化剂。 常温下能急剧分解,引起燃烧爆炸。与还原剂、促进剂、有机物、可燃物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,有燃烧爆炸的危险。
有害燃烧产物: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。
灭火方法: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、穿全身消防服,在上风向灭火。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,直至灭火结束。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经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之中产生声音,必须马上撤离。
灭火介质:雾状水、泡沫、干粉(适用于小火)。
不适用的灭火介质:喷射水。
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
应急行动: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,并进行隔离,严格限制出入。切断火源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,穿一般作业工作服。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。尽可能切断泄漏源。防止流人下水道、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。小量泄漏:用砂土、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。大量泄漏: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。用泵转移至或运至废物场所处置。
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
操作处置注意事项:密闭操作,局部排风。防止蒸汽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滤式防毒面具(半罩面),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,穿胶布防护衣,戴胶皮手套。原离火种、热源,工作场所严禁吸烟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。在清除液体和蒸气前不能进行焊接、切割等操作。原离易燃、可燃物。避免产生烟雾。避免与还原剂、酸类接触。配备响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。
储存注意事项:储存于通风、低温的库房内。此产品必需存放于低于-15℃ 的密封容器内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防止阳光直射。储存时将包装桶上的排气孔打开。应与还原剂、酸类、易(可饿额)燃物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。储区应备有泄露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。禁止震动、撞击和摩擦。
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/个体防护
最高容许浓度:中国MAC(mg/m3):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:MAC(mg/m3):未制定标准
工程控制:密闭操作,局部通风。
呼吸系统防护:空气中浓度超标时,必须佩戴自滤式防毒面具(半面罩)。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,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。
眼睛防护: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。
身体防护:穿胶布防毒衣。
手防护:带涂塑手套。
其他防护:工作场所禁止吸烟、进食和饮水,饭前要洗手。工作完毕,淋浴更衣。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第九部分理化特性
外观与性状: 淡黄色液体。
熔点( ℃ ):液态低于-25 ℃
相对密度(水=1):0.918
临界温度(℃): 5 ℃
爆炸临界点:尚无数据
闪点(℃): >49 ℃(ISO3679/80,塞塔闭杯闪点试验。)
分解温度(℃):大约15℃。
溶 解 性: 不与水共溶。
主要用途: 用作聚氯乙烯、聚乙烯、偏氯乙烯等的聚合引发剂。
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
稳 定 性:不稳定
聚合危害:不聚合
禁 配 物:还原剂、强酸、易燃或可燃物。
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
LD0(田鼠,口服)>2000mg/Kg
LD0(田鼠,皮肤接触)>7940mg/Kg
LC0(吸入,兔子1小时):20.4 mg/L
LD50口服,老鼠:>2000mg/Kg。
LC50(吸入,田鼠,1小时):>21.3 mg/L
再实验条件无致基因突变活性(沙门氏菌的细菌退化试验)
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
环境毒性:对环境有危害,建议不要直接排入环境。
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
废弃处置方法:用5%氢氧化钠水溶液或苏打灰中和,接着加水。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。破损容器禁止重新使用,要在规定场所掩埋。
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
危险货物编号:52089
国际运输号:3115
包装标志:有机过氧化物
包装方法:塑料桶
运输注意事项:铁路运输时须报铁路局进行试运,试运期为两年。试运结束或,写出试运报告,报铁路部正式公布运输条件。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》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。运输时单独装运,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。严禁与酸类、易燃物、有机物、还原剂、自燃物品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装运。车速要加以控制,避免颠簸、震荡。夏季应早晚运输,防止阳光暴晒。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刑事,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密集区停留。运输车辆装卸前后,均应彻底清扫、洗净,严禁混入有机物、易燃物等杂质。
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
法规信息: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理(1987念17日国务院发布),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理实施细则(化劳发〔1992〕677号),工作系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(〔1996〕劳部发423号)等法规,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;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(GB-13690-92)将该物质划为第5.2类有机过氧化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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